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协会名称:河南城建学院读书协会
第二条 协会性质:隶属图书馆的学生社团组织
第三条 协会宗旨:
(一)遵纪守法,弘扬道德,博览群书,传播文明。
(二)有组织地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,活跃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,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。
(三)组织同学们参与图书馆的服务和管理实践,充分发挥图书馆的"第二课堂"作用。
第四条 协会受院团委社团部指导,隶属图书馆管理。
第五条 协会所在地:图书馆。
第二章 会员
第六条 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遵守社团的章程。
(二)有加入本社团的意愿。
第七条 入会程序:
(一)报名并领取申请表。
(二)提交申请。
(三)协会讨论通过。
第七条 会员权利
(一)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享有一切会员享有的待遇。
(1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(2)参加社团的活动。
(二)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(三)享有监督、检查的权利。对工作不称职的协会干部,可以提出罢免或撤换的建议。
(四)会员有退会的自由。要求退会的,须向协会提出申请。
第八条 会员义务
(一)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(二)热爱读书,并积极参加读书活动,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工作热情。
(三)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(四)工作中相互支持,密切配合,发扬团结友爱的良好作风。
第三章 组织机构
第九条 协会的机构设置及职责如下:
(一)会员代表大会
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,每学期举行一次,有三分之二(含三分之二)以上会员参加方可举行。会议的各项决议必须得到与会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方可通过。
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:
(1)修改协会章程。
(2)审议和批准协会的年度工作报告。
(3)讨论和通过协会的工作计划及其它重要事务。
(4)选举理事会会长、团支书、副会长等
(二)协会理事会议
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常设执行机构。理事会设会长一人,团支书一人,副会长三人,职能部门若干(各部正副部长各2-3人)
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:
(1)召集会员代表大会。
(2)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。
(3)讨论、处理协会日常重要事务。
会长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,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,包括召集会议,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,会长空缺时由副会长代行职权。
(三)理事会常设机构
读书协会下设文化艺术中心,外宣联合中心,发展策划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四大机构。文化艺术中心由语言部、文艺部组成;外宣联合中心由网媒部、宣传部组成;发展策划中心由团支部、办公室组成;综合服务中心由后勤部、组织部组成。
(1)团支部:负责协会思想教育工作,协助配合团支部书记开展主题团会及活动收集记录。
(2)办公室:负责处理协会日常文件的起草和档案的管理、各类会议的组织记录,协助会长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。
(3)语言部:负责协会语言类活动的策划执行、大型活动的主持人及语言表达培训工作。
(4)文艺部:负责协会文体活动的组织参与、文艺演出、才艺培训及礼仪培训。
(5) 网媒部:负责图书馆开展的各类活动的网络宣传、推文培训及协会网宣的更新和维护。
(6)宣传部:负责协会日常活动的宣传工作,摄影、摄像、后期剪辑、宣传版面、海报等的设计、制作,面向校内开展与读书有关的调查活动等。
(7)后勤部:为协会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,如物资管理、场地布置及设施维护等。
(8)组织部:负责组织策划各类活动、组织签到及维持秩序工作。
第四章 活动安排
第十条 协会主要活动方式
(一)邀请学者、专家、文化名人等作专题报告;
(二)举办读书心得交流会,读书联谊交流会;
(三)承办校新生季、校“读书节”系列活动;
(四)与兄弟社团举行相关的交流和社会实践等活动。
第五章 财务制度
第十一条 社团的经费来源
(一)主管部门审批
(二)商家赞助
(三)其它收入
第十二条 财务收支要做好详细记录,以保证会计资料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大额开支(1000元以上)须报指导老师审批。
第六章 协会纪律
第十三条 理事会成员实行定期例会制,因故不能出席者,须事先向会长或团支书请假,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会议者,撤销其职务。
第十四条 会员如没有正当理由,连续三次不参加协会活动的,视为自行退会。
第十五条 协会不得擅自向会员收取任何活动费用。
第十六条 未经理事会批准,任何会员不得以协会名义进行个人活动。
第十七条 协会获得的证书、奖杯、奖品等作为协会的集体荣誉,须交办公室妥善保管。
第七章 附则
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2022年3月20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。
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读书协会理事会。
协会会训:博览群书,发展自我。
协会口号:博览、沟通、服务、自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