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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室使用申请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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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报告厅注意事项:

1、 学术报告厅由图书馆办公室管理,负责音响、灯光、多媒体设备等日常管理。使用的具体事宜请与管理人员联系,电话2089113-8214。

2、 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主要供学院举行全院性的培训和学术讲座使用。申请使用程序:填写《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表》→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→图书馆办公室批准、登记→落实使用。

3、 使用部门要保护室内的设备完好,使用结束后,管理人员负责检查会场设施及桌椅使用情况,如设备损坏,按学校规定照价赔偿。

4、 保持室内卫生,严禁携食品、饮料等进入报告厅。

5、 遵守报告厅管理人员安排,不能擅自动用报告厅设备。

使用部门要加强人员组织管理,保证人员安全;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,重大活动要联系保卫处派人到现场执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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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研究室使用规定:

一、本校教职工及学生都可申请使用。

二、主要用于学术交流和教学研讨活动,每次申请人数在10至20人之间,开放地点:图书馆二楼206房间,开放时间:周一至周五8:00-18:00。

三、学术研究室使用采用预约申请的办法。申请人可至图书馆网站下载申请表,填写后持本人校园卡至图书馆一楼106室提交申请。或者打预约申请电话2089113-8106。

四、申请核准后,申请人应持本人校园卡,在申请使用时间十五分钟内,至图书馆106室登记,由馆员开启学术研究室后,即可使用。超过十五分钟未登记者,视为放弃。

五、使用人应按约定时间使用学术研究室,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。因故无法在约定时间内使用者,应事先通知本馆取消。

六、使用人不得在学术研究室内进行与学术研究和讨论无关的活动。

七、使用人应保持室内清洁,禁止吸烟,禁止张贴。不得在室内喧哗或进行其它不当行为。

八、使用学术研究室,不得破坏室内的设施及相关设备。

九、使用完毕后,请恢复学术研究室原状,室内整理干净,桌椅排列整齐,关闭电灯、空调后,即可离开。

十、请勿存放本人贵重物品,以免遗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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