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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阅证(一卡通)管理办法
作者: 点击数: 时间:2012/03/21 16:11

1、本校正式教职工,待校园卡发放后,可持校园卡和校人事处证明(签名、盖章),到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,开通校园卡借阅证使用权限。

2、新生报到后,需利用图书馆网站,完成新生入馆教育,答题闯关后,自动开通借阅权限。

3、借阅证(一卡通)应妥善保管,如有遗失应立即到馆登记挂失,挂失前所借书刊由其本人负责。

4、补办借阅证(一卡通卡),请至学校一卡通中心。

5、对使用涂改、伪造和过期借阅证(一卡通)者,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其借阅证(一卡通),并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。

6、读者因工作调动或毕业、休退学等原因而离校时,应还清所借书刊资料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
7、学生毕业后,借阅证(一卡通)自动转换为校友卡,可远程利用校图书馆的网上资源。

8、本制度与《校园卡管理办法》配合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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