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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文明服务监督管理办法
作者: 点击数: 时间:2012/03/22 08:58

为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,积极开展优质文明服务,为学院的教学科研提供文献保障,把图书馆建成我院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的窗口。特制定本办法。

1、图书馆全体工作人员,上岗期间一律佩戴胸卡,并在工作台显著位置摆放文明服务责任牌。违者,每发现一次,工作人员扣5分,中层干部扣10分,馆领导扣20分。

2、馆内公共区域及书库严禁吸烟,违者扣10分。

3、馆内公共区域及书库禁止喧哗、大声闲聊,违者扣5分。

4、严格遵守开放时间,违者扣20分。

5、热情接待读者,不得与读者争吵,不得对读者无故拒借,违者扣10分。

6、工作期间禁止玩电脑游戏、炒股票、看娱乐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。违者扣20分。

7、图书馆成立由学生组成的“文明服务评议监督工作小组”进行定期检查,加强评议监督工作。

8、以上考核结果与本年度评优评先、年度考核和岗位津贴挂钩。

监督电话:

馆长2089420(办公地点420室)

书记2089406(办公地点406室)

图书馆网址:http://lib.huuc.edu.cn/

E-mail:馆长信箱yxf.huuc.edu.cn、图书馆信箱tsg.huuc.ed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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