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,积极开展优质文明服务,为学院的教学科研提供文献保障,把图书馆建成我院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的窗口。特制定本办法。
1、图书馆全体工作人员,工作台显著位置摆放文明服务责任牌。
2、馆内公共区域及书库严禁吸烟。
3、馆内公共区域及书库禁止喧哗、大声闲聊。
4、严格遵守开放时间。
5、热情接待读者,不得与读者争吵,不得对读者无故拒借。
6、图书馆成立由学生组成的“文明服务评议监督工作小组”进行定期检查,加强评议监督工作。
7、以上考核结果与本年度评优评先、年度考核和岗位津贴挂钩。
监督电话:馆长2089509(办公地点408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