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图书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,主持馆的全面工作。馆长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方针,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议,了解学校的学科建设目标,热爱图书馆事业,熟悉图书馆业务,并积极进行改革和创新工作。
2、负责主持制订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落实岗位责任制,做好工作检查和总结,使各项业务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、标准化、规范化。
3、负责全馆队伍建设,做好人员管理、人才引进、干部任用及晋职晋级,组织职工培训、业务学习,开展学术研究和工作经验交流活动,对全馆职工定期进行考核,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。
4、负责组织编制、审核年度及专项经费预算,并对预算执行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。
5、负责搞好纸质资源和数字资源建设,使馆藏书刊、资料及其他文献信息资源具有学校特色,实现纸质资源和数字资源的有效整合及利用。最大限度地满足教学、科研和读者需要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,为学校人才培养尽职尽责,贡献力量。
6、负责全馆自动化、网络化和数字化建设,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和科学管理方法管理图书馆,逐步实现全馆工作的自动化、网络化、数字化,推进智慧图书馆建设。
7、负责全馆的日常工作,召开馆务会议,传达上级指示,讨论和研究全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督促检查各部(科室)的工作。
8、广泛听取本馆工作人员和读者的意见和建议,关心工作人员的工作和发展,关注读者的需求和意愿,注重全馆消防安全工作,积极创造条件,改善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和读者的学习环境。
9、负责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主任交办的工作,完成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。
10、负责组织安排馆际协作和处理对外事务。
11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12、副馆长协助馆长完成以上各项工作,并完成各自分管的工作。